关于做好2021年国际学生招生工作暨各类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2-29

  国科大2021年国际博士生、硕士生、进修生项目招生简章,以及中国科学院“一带一路”国际科学组织联盟奖学金(简称ANSO奖学金)、中国政府奖学金、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简称“UCAS奖学金”)申请办法的中文版(附件1-6)和英文版(附件7-12)已在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和英文网(http:/english.ucas.ac.cn/)公布。中心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招生批次及时间节点

  2021年博士生项目每年招收2批次;硕士生项目每年招收1批次;进修生项目常年招生,分6批次办理录取手续(详见附件13)。

  2. 报名资格暨申请材料审核要点

  请中心拟招收2021年国际学生的导师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和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际学生网上入学申请材料审核事项》(附件14),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对于申请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填报信息有错、生源质量不符合本单位基本要求的,可给予“审核未通过”处理。

  硕士生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与中国学士相当的学位或学历;博士生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与中国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学历。部分国家的教育体制与中国教育体制明显不同,对来自巴基斯坦等不同教育体制的申请者,请参照附件15所列条件进行入学资格审核。

  身心健康是入学资格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位中心拟招收2021年国际学生的导师应在材料审查和复试阶段,详细了解申请人的身心健康状况。对于身心健康状态不符合要求的,请予“审核未通过”处理。

  3. 入学考试/考核与招生质量控制

  入学考试/考核是国科大国际学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请务必严格按照教育部《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附件17)要求,对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进行入学考试/考核,确保录取的学生达到国科大研究生入学标准。

  入学考试/考核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1)面试,(2)面试+笔试,(3)口试。入学考试/考核的内容与难度、评分项目与标准等,可参照本单位接收同类别中国学生的方案执行。中心拟招收2021年国际学生的导师自行组织专家进行入学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小组成员应不少于3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应充分考核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科研潜力、语言水平及综合能力等方面。考试/考核完成后,请给出百分制成绩,并填写《国际学生入学考核登记表》(附件22)。

  4. 奖学金的申请与推荐

  各类奖学金(含UCAS部分奖学金)的申请截止日期均为2021年3月31日。申请人应在此日之前完成网上入学申请和奖学金申请手续。符合申请条件者可同时申请多个奖学金项目。一旦获得其中一个项目的资助,将自动丧失其它项目的参评资格。

  同等条件下,中心拟招收2021年国际学生的导师应优先推荐科研潜力大、专业基础扎实、知识结构完整、学习成绩优异、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强、毕业院校/学科世界排名靠前的优秀学生。世界大学排名可参考附件18。

  导师在签署奖学金的推荐意见前,应详细阅附件19,知悉各项奖学金的资助内容与标准,以及导师/培养单位应予匹配的奖助学金参考标准。ANSO奖学金资助内容中无住宿相关内容(即国科大不提供ANSO奖学金资助学生宿舍)。中心提供国际学生宿舍数量有限,拟招收2021年国际学生的导师应协助国际学生自行解决其在集中教学结束后回所培养期间的住宿问题。

  中国政府奖学金的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生源地域及培养单位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5.纸质申报材料

  5.1 博士生项目

  秋季批次:对于申请奖学金(含UCAS部分奖学金)的申请人,应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申请全部流程。

  春季批次:申请人应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申请全部流程,同时将在华学习和生活的经济保障相关证明材料交至教育处。

  5.2 硕士生项目

  对于申请奖学金(含UCAS部分奖学金)的,申请人,应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申请全部流程。

  5.3 进修生项目

  对于拟于2021年2月底、4月底、6月底、8月底、10月底和12月底前办理录取手续的,申请人应分别于2021年2月1日、4月1日、6月1日、8月1日、10月1日和12月1日之前完成网上申请全部流程,并且将在华学习和生活的经济保障相关证明材料交至教育处。

  5.4 优秀硕士生转博

  优秀硕士生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硕转博所需的学分,经导师同意参加并通过国际学院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的,可向培养单位提出申请,报国科大审批。硕转博申请一般应在第三学期结束前提出;审批工作一般于次年6月份进行。申请人需在审批前取得博士阶段在华学习和生活的经济保障。对审批通过的,给予录取,自下一学期起正式转入博士阶段学习。

  申请人应按要求完成博士生网上入学申请手续(必须)和相关奖学金申请手续(如需)。申请人需将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通过的证明当做硕士学历证明,上传入学申请系统。培养单位应参照本通知“5.1 博士生项目”要求,将硕转博学生列入《2021年拟录取国际学生名单》中,并在招生系统培养单位招生意见栏按要求做相应备注,以及《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际学生培养层次变更申请表》(附件21)等纸质材料。

  注意事项:

  (1)请中心拟招收2021年国际学生的导师确保学生个人信息、招生系统上填报的学生个人信息,与学生护照上的个人信息完全一致。请务必认真检查招生系统上每个学生的个人信息,并与相应学生的护照一一核对,确保学生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护照号码等字段,与其护照上的个人信息完全一致。如果发现系统中上述任何一个字段与护照不一致,请立即退回学生进行修改。(这些数据将用于印制录取通知书和来华签证申请表,因此必须与护照完全一致)

  (2)请中心拟招收2021年国际学生的导师认真填报招生意见和奖学金推荐意见,及时完成在线审批手续。中国科学院大学留学生办公室将以此线上填报意见为准,组织专家开展奖学金评审及择优录取等工作。

  (3)关于经济保障证明材料,对于从国科大以外的组织/机构获得资助的,请提供该组织/机构开具的资助证明复印件;对于拟自费来华学习的,请提供担保人出具的经济担保函及银行证明复印件。

  (4)对于拟招收英文授课硕士生,请在《2021年拟录取国际学生名单》(附件20)备注栏中填写拟参加的英文授课硕士生项目名称;对于拟招收的中文授课硕士生,请在《2021年拟录取国际学生名单》备注栏中填写“中文授课”。

  (5)请中心拟招收2021年国际学生的研究组提交申请材料前,按照申请办法的要求对材料进行初审,完成《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际学生入学奖学金申请材料提交确认表》(附件23),签字后纸质版请提交至中心教育处。

  (6)中心拟招收2021年国际学生的研究组须对每个申请人的相关信息汇总至《2021年拟录取国际学生名单》(附件20)中,电子版请提交至:fushan@rcees.ac.cn

  (7)各类奖学金申请向中心教育处提交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请中心拟招收2021年国际学生的研究组以组为单位统一提交。

  附件:压缩包

 

教育处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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