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日期:2020-12-07

中心预毕业生:

  现转发广东省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详情如下: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精神,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面向部分高校选调一批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我省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全省共计划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1829名,报考者可通过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s://www.gdzz.gov.cn)、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hrss.gd.gov.cn)、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或“粤省事”“粤讲粤政”微信公众号查阅具体的选调机关、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具体职位信息见《广东省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和高校范围

  选调对象为部分国内高校2021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应届优秀毕业生,以及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取得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部分国(境)外知名高校优秀全日制大学毕业生。

  报考者需以最高学历(学位)报考。报考者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境)外知名高校毕业生还应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省直、市直单位和副省级城市的区直单位选调范围为部分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境)外知名高校毕业生(附件2的第一、二类高校)。县(含县级市、市辖区,下同)直单位和乡镇(含街道,下同)选调范围为部分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境)外知名高校毕业生(附件2的第一、二、三、四类高校)。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以及专升本、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的应届毕业生不列入选调对象范围。

  三、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等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二)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本科生24周岁以下(1995年12月4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7周岁以下(1992年12月4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9年12月4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放宽3岁。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大学毕业生。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品行存在问题,或者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推荐和资格初审。采取网络公开报名,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系统(https://ggfw.gdhrss.gov.cn/yxks)诚信报考。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9︰00至12月9日16︰00,程序如下:

  1.报名。报考者通过《广东省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查询职位信息,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2.推荐。报考前,报考者需填写《广东省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附件3),中国科学院大学报考人员由各研究所或各院系党组织审核盖章即可,暂不需要国科大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3.网上注册和报名确认。报考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准确齐全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以及审核盖章后的《广东省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电子图片(须为JPG格式)。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及时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资格初审。报名系统将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在报名截止前,报考者可改报其他职位。

  5.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者可于2020年12月16日9︰00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选调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者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环节时,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笔试。笔试共2科:综合行政能力测验、思维能力测验,各占笔试成绩的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时间为12月20日,在北京、南京、武汉、广州等4市设置考点,报考者报名时需选择笔试地点。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完成阅卷后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凭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三)资格审核。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具体职位招录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报考者中确定面试人选,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笔试合格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核由省直选调机关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重点审核报考者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和推荐意见等事项。如有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报考公安、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核后,还须进行体能测评。具体测评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四)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部分职位还需进行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前可开展面谈,了解报考者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方面情况以及在校期间表现。面试时间在2021年1月上中旬,每个职位的面试考点在《广东省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中已明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专业测试由省直选调机关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五)体检和考察。具体由省直选调机关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50%、面试50%合成;有专业测试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30%、专业测试30%、面试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综合成绩未达到划定合格分数线的,或任一科目缺考的,均不能列为体检人选。体检按公务员考录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

  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机关。

  (六)公示和录用。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国内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办理录用手续后选调机关及时发送录用通知书,并可根据需要提供岗位实习锻炼,待报考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再安排正式报到。

  报考职位组(包括2个以上不同的具体岗位)的报考者,待录用时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所报考职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职位(不得挑选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七)加强培养锻炼。省、市、县组织部门跟踪培养,录用后及时组织岗前培训。严格按照《广东省选调生工作办法(试行)》进行培养锻炼。省直单位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一般先到村任职1年,再到广东省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地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本系统的县直单位工作1年。其他选调生录用后一般直接安排到村任职2年进行基层锻炼。完成基层锻炼后返回选调单位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本次选调对报考者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在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考点所在地区疫情风险等级以及所在地区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或终止受疫情影响地区报考者选调程序,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附件: 1.广东省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

      2.广东省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高校范围

      3.广东省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

      4.报考指南

      5.各选调单位咨询电话

      6.专业参考目录

 

教育处

2020年12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