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18年7月联合培养研究生津贴审核与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津贴审核时间
2018年7月19日前将联合培养研究生津贴发放报销单交到教育处;
2018年8月起恢复正常(当月16日至24日交到教育处)。
二、注意事项
1. 领款人必须签字;务必注明经办人电话;税前金额合计需手写。
2. 与上月相比,如有人员增减、卡号变化、金额变动、课题号更换等情形的,应在底部做出补充说明,同时发新的《联合培养研究生津贴报销单》excel版到cwch@rcees.ac.cn。
教育处 计划财务处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