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毕业生工作会议、学位论文查重审查及抽检盲审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3-05

  中心教育处定于37日召开2018年毕业生工作会议,教育处老师作“毕业相关工作介绍”报告。届时,安排就业、毕业、学位等相关问题交流与答疑。 

  时间:201837日(星期三)14:00 

  地点:环境科学楼一楼报告厅 

  一、毕业答辩申请 

  硕士、博士毕业生应按照格式范例(QQ297038468)撰写学位论文,在323前提交学位论文初稿和《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查表》,申请2018年夏季批次毕业。 

  工程硕士毕业生应提交《工程型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查表》并在摘要、文献综述、结果与展望等相关章节撰写工程、技术、应用、开发等相关内容。 

  二、学位论文查重 

  全部学位论文进行查重。毕业生应330日前同时向student@rcees.ac.cn提供学位论文查重版,要求:①PDF格式,②文件名为“学号-姓名-论文题目”,③删去致谢、原创性声明,④内容从封面到正文、参考文献和成果页等要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如用“***”代替),发表学术论文及成果等仅注明第几作者即可。,参考文献可以省略(综述、参考文献是最容易被查重系统识别为重复的部分),其余撰写要求不变。 

  三、学位论文抽检盲审 

  结合论文查重结果,教育处将于330日确定抽检盲审的毕业生名单。送检者应在3日内递交3本盲审版纸质学位论文。盲审版论文格式要求①删去致谢、原创性声明,②内容从封面到正文、参考文献和成果页等要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 

  未按时提交盲审论文、盲审中累计有2名专家结果为不建议答辩的毕业生不得组织论文答辩。(3名专家中有1名专家审查结果为不建议答辩时,增加1名专家盲审) 

  四、论文审查及博士预答辩 

  4月上中旬,中心组织专家对论文格式和质量等进行审查并组织博士预答辩安排,时间另行通知。 

  五、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通过预答辩的毕业生应在520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525前完成学位库填写和学位材料递交。 

  六、重要说明 

  毕业学位工作时间节点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国科大学位系统封库时间、学位论文盲审周期、毕业生数量和工作量等因素,请毕业生务必严格执行。有特殊原因如等待接收函等情形应及时与教育处老师沟通。   

323 

未提交《学位论文审查表》的毕业生视为不申请毕业。 

330 

公布参加盲审的毕业生名单; 

被抽检盲审学位论文的毕业生,应在名单公布后3日内递交3本盲审版纸质学位论文。 

4月中下旬 

未参与博士预答辩的毕业生不能申请答辩 

525 

未提交学位库和学位材料的毕业生,视为不申请学位。 

   教育处 

  20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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