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教育处定于3月7日召开2018年毕业生工作会议,教育处老师作“毕业相关工作介绍”报告。届时,安排就业、毕业、学位等相关问题交流与答疑。
时间:2018年3月7日(星期三)14:00
地点:环境科学楼一楼报告厅
一、毕业答辩申请
硕士、博士毕业生应按照格式范例(见QQ群297038468)撰写学位论文,在3月23日前提交学位论文初稿和《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查表》,申请2018年夏季批次毕业。
工程硕士毕业生应提交《工程型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查表》并在摘要、文献综述、结果与展望等相关章节撰写工程、技术、应用、开发等相关内容。
二、学位论文查重
全部学位论文进行查重。毕业生应3月30日前同时向student@rcees.ac.cn提供学位论文查重版,要求:①PDF格式,②文件名为“学号-姓名-论文题目”,③删去致谢、原创性声明,④内容从封面到正文、参考文献和成果页等要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如用“***”代替),发表学术论文及成果等仅注明第几作者即可。,⑤参考文献可以省略(综述、参考文献是最容易被查重系统识别为“重复”的部分),其余撰写要求不变。
三、学位论文抽检盲审
结合论文查重结果,教育处将于3月30日确定抽检盲审的毕业生名单。送检者应在3日内递交3本盲审版纸质学位论文。盲审版论文格式要求①删去致谢、原创性声明,②内容从封面到正文、参考文献和成果页等要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
未按时提交盲审论文、盲审中累计有2名专家结果为“不建议答辩”的毕业生不得组织论文答辩。(3名专家中有1名专家审查结果为“不建议答辩”时,增加1名专家盲审)
四、论文审查及博士预答辩
4月上中旬,中心组织专家对论文格式和质量等进行审查并组织博士预答辩安排,时间另行通知。
五、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通过预答辩的毕业生应在5月2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5月25日前完成学位库填写和学位材料递交。
六、重要说明
毕业学位工作时间节点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国科大学位系统封库时间、学位论文盲审周期、毕业生数量和工作量等因素,请毕业生务必严格执行。有特殊原因如等待接收函等情形应及时与教育处老师沟通。
3月23日 |
未提交《学位论文审查表》的毕业生视为不申请毕业。 |
3月30日 |
公布参加盲审的毕业生名单; 被抽检盲审学位论文的毕业生,应在名单公布后3日内递交3本盲审版纸质学位论文。 |
4月中下旬 |
未参与博士预答辩的毕业生不能申请答辩 |
5月25日 |
未提交学位库和学位材料的毕业生,视为不申请学位。 |
教育处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