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届春季毕业生学位论文预审、博士论文预答辩、论文答辩的通知

日期:2017-10-09

2018届春季毕业生: 

  教育处定于201710月组织学位论文预审、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1125日前完成毕业生论文答辩。具体安排如下:  

  学位论文预审: 

  1019日前按照《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指导意见》的格式范例(QQ297038468)撰写学位论文,提交1本初稿和《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查表》(工程硕士毕业生应提交《工程型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查表》)并在摘要、文献综述、结果与展望等相关章节撰写工程、技术、应用、开发等相关内容。中心组织专家对论文格式、质量等进行审查。未按时提交初审论文、初审未通过、初审发现问题未修改者不得组织论文答辩。  

  毕业生应同时向student@rcees.ac.cn提供学位论文查重版,要求:①PDF格式,②文件名为“学号-姓名-论文题目”,③删去致谢、原创性声明,④内容从封面到正文、参考文献和成果页等要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其余撰写要求不变。 

  博士预答辩: 

  一、预答辩申请时间:1019日前(递交预审者视为申请预答辩) 

  二、预答辩申请材料:  

  1.《博士论文预审申请表》(从中心下载区-教育处下载);  

  2.已发表(含接收)及已投稿文章、专利等成果情况; 

  ①按编号、作者、文章题目、期刊名、年份、卷号、期数、起止页码等排序 

  SCI期刊及核心期刊请注明;会议论文不必列出 

  ③已投稿文章请提供标题、投稿期刊、作者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已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的首页复印件 

  ⑤已正式接收文章的接收函复印件并附文章全文 

  ⑥其他学术成果(专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专利证明要有名次说明) 

  3.《博士论文预答辩情况表》(从下载区-教育处下载,发到student@rcees.ac.cn). 

  三、预答辩时间与要求   

  1030上午到教育处拷贝PPT,查看预答辩地点和顺序。(10-12分钟PPT报告,3分钟专家提问)。 

  1031日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后领取本人初稿,对照论文审查表修改论文) 

  正式答辩及学位申请材料提交时间 :申报2018年春季毕业的研究生应在答辩前两周内将对照《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查表》修改后学位论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及成果证明送教育处进行格式审核,通过后外送评阅。教育处为合格申请者的《研究生论文答辩表决票》盖章。2018年春季毕业的硕士生、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生必须于20171125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1127日前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注意事项:1.已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生应当季毕业。没有参加预答辩或预答辩未通过不能毕业。2.按国科大文件和通知要求,毕业生原则上应该在答辩前达到生态环境中心的科研成果要求,即毕业证与学位证同季申请办理。不能同期申请学位的申请者将在学位终审时被特别关注,且有影响工作入职等风险。3.请毕业生提前核查和填报学籍库档案信息,以及培养系统中的培养计划、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申请、论文成果、社会实践与学术报告等内容,以免影响学位申请。 

  教育处 

  2017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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