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要求和规定,现将2017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2017年9月26日至9月30日。公示期内,如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中心教育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任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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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中心学业奖学金发放标准:一年级博士生、一二年级直博生13000元/年·生;二三年级博士生、三四五年级直博生根据上年度考评结果分两档,13500元/年·生(中心特等、一等奖学金)和12500元/年·生(中心二等奖学金);一、二年级硕士生8000元/年·生;三年级硕士生根据上年度考评结果分两档,8500元/年·生(中心特等、一等奖学金)和8000元/年·生(中心二等奖学金)。
2.2017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面向2015年9月、2016年3月、2016年9月、2017年3月、2017年9月入学的研究生评选和发放。2014年9月入学的直博生、2014年录取后参加了基础课培训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生也参加本次学业奖学金评选。
3.已缴纳学费、申请缓缴学费、办理助学贷款的研究生正常发放学业奖学金。
4.学籍状态为休学的研究生,暂停发放学业奖学金。
5.无正当理由未缴纳学费的研究生,不发放学业奖学金。
6.2017年受到纪律处分还未解除的研究生,不能参评和获得奖学金。
教育处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