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培养研究生津贴审核与发放时间的通知

日期:2017-07-10

  现就20177月联合培养研究生津贴审核与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津贴审核时间 

  2017719日前将联合培养研究生津贴发放报销单交到教育处; 

  20178月起恢复正常(当月16日至24日交到教育处)。 

  二、注意事项 

  1. 务必注明经办人电话;税前金额合计需手写。 

  2. 与上月相比,如有人员增减、卡号变化、金额变动、课题号更换等情形的,应在底部做出补充说明,同时发新的《联合培养研究生津贴报销单》excel版到cwch@rcees.ac.cn 

  教育处     计划财务处 

  201771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