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个人纳税申报的通知

日期:2017-03-10

全体职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的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本着服务科研,方便职工的原则,对于仅在中心获取工资薪金,未在中心以外获取工资薪金、劳动报酬、及其他现金或非现金应税所得的职工,中心财务处可协助代理申报个人所得税。 

  需要代理的职工请于2017315日前将《2016年度个税申报委托书》交至财务处。自行申报参见附件2 

  联系人:周莹  62849177 

  附件:1.2016年度个税申报委托书(点击下载) 

        2.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的重要提示 

  计划财务处 

  2017310    

  附件:1 

  2016年度个税申报委托书 

  本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委托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计划财务处代表我申报2016年度的个人所得税,对计划财务处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和报送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人承诺2016年度未在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以外获取工资薪金、劳动报酬、及其他现金或非现金应税所得请将括号中的内容手写抄录 

    

  委托期限:2017315日到2017320   

    

  委托人: 

  日期: 

  附件2 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的重要提示 

  (纳税人必读) 

  一、PC端自行申报 

  201711日起,自然人纳税人登陆北京地税官网(www.tax861.gov.cn,先点击我要办税,然后点击个人所得税12万自行申报,下载安装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及查询服务系统,登陆后通过个人所得税12万自行申报磁贴进行申报。如果该纳税人已经进行了实名认证,还可以自动汇总本人在北京市的纳税信息并预填生成申报表,确认提交后即可完成年所得12万自行纳税申报。 

  二、移动端自行申报 

  暂定自2017310日起,自然人纳税人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北京地税办税服务下的“12万申报、支付宝APP“城市服务北京地税下的“12万申报功能,进行12万自行申报。如果该纳税人已经进行了实名认证,还可以自动汇总本人在北京市的纳税信息并预填生成申报表,确认提交后即可完成年所得12万自行纳税申报。 

  此外,自201731日起,我市自然人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及查询服务系统下的身份实名认证,利用往期纳税信息和支付宝人脸识别完成实名认证;或者自2017310日起(暂定)通过微信公众号北京地税办税服务下的注册认证、支付宝APP“城市服务北京地税下的注册认证进行实名认证。同时,自然人纳税人也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各区(分)局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实名认证。 

  政策咨询:各区(分)局主管税务机关。 

  申报技术支持电话:400-6022-366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73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