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职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的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本着服务科研,方便职工的原则,对于仅在中心获取工资薪金,未在中心以外获取工资薪金、劳动报酬、及其他现金或非现金应税所得的职工,中心财务处可协助代理申报个人所得税。
需要代理的职工请于2017年3月15日前将《2016年度个税申报委托书》交至财务处。自行申报参见附件2。
联系人:周莹 62849177
2.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的重要提示
计划财务处
2017年3月10日
附件:1
2016年度个税申报委托书
本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委托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计划财务处代表我申报2016年度的个人所得税,对计划财务处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和报送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人承诺2016年度未在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以外获取工资薪金、劳动报酬、及其他现金或非现金应税所得)请将括号中的内容手写抄录
委托期限:2017年3月15日到2017年3月20日
委托人:
日期:
附件2 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的重要提示
(纳税人必读)
一、PC端自行申报
自2017年1月1日起,自然人纳税人登陆北京地税官网(www.tax861.gov.cn),先点击“我要办税”,然后点击“个人所得税12万自行申报”,下载安装“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及查询服务系统”,登陆后通过“个人所得税12万自行申报”磁贴进行申报。如果该纳税人已经进行了实名认证,还可以自动汇总本人在北京市的纳税信息并预填生成申报表,确认提交后即可完成年所得12万自行纳税申报。
二、移动端自行申报
暂定自2017年3月10日起,自然人纳税人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北京地税”办税服务下的“12万申报”、支付宝APP“城市服务”的“北京地税”下的“12万申报”功能,进行12万自行申报。如果该纳税人已经进行了实名认证,还可以自动汇总本人在北京市的纳税信息并预填生成申报表,确认提交后即可完成年所得12万自行纳税申报。
此外,自2017年3月1日起,我市自然人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及查询服务系统”下的“身份实名认证”,利用往期纳税信息和支付宝人脸识别完成实名认证;或者自2017年3月10日起(暂定)通过微信公众号“北京地税”办税服务下的“注册认证”、支付宝APP“城市服务”的“北京地税”下的“注册认证”进行实名认证。同时,自然人纳税人也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各区(分)局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实名认证。
政策咨询:各区(分)局主管税务机关。
申报技术支持电话:400-6022-366。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