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重点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4-29

中心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科院科技促进发展局通知,拟启动2020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重点专项的组织推荐工作。具体申报指南,请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通知公告栏《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07号)。现将有关申报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网上填报要求

  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请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各申报单位网络填报时间为:2020年5月6日8:00至6月10日16:00

  二、材料提交

  1.申报项目通过首轮评审后,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科技部另行通知。

  2.2020年6月22日前,科技促进发展局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进行推荐。

  联系人:刘娟,电话:62849175,E-mail: ico@rcees.ac.cn

  附件:1.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0 年度申报指南

     2.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0 年度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3.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0 年度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

     4.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0 年度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国际合作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