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9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和出国预算的通知

日期:2018-12-10

中心各有关部门:

  根据院国际合作局、条件保障与财务局联合发布的最新通知,2019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和出国预算报送工作正式启动。现就有关填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管理

  1.明确出访目的,保证有实效。各单位要统筹考虑,编制年度出国计划,控制出访规模,严格管控赴“热门”国家和世界旅游热点国家团组,切忌“扎堆”出国,不得安排照顾性、任务虚多实少、目的实效不明确的出访,严禁安排一般考察性出国,严禁变相公款旅游或无关人员搭便车出国,继续对党政干部因公出国进行严格的限量管理。

  2.分类管理因公临时出国团组,严格限量管理非教学科研学术类团组。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类因公临时出国团组实施不计批次管理,非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类因公临时出国团组严格实行限量管理。

  3.严格规范不计批次团组管理。要认真领会中央实施不计批次政策的部署,不计批次不是疏于管理,更不是放任自流。各单位应适度控制同一单位参加同一国际会议的人数,切忌“扎堆”出国参加国际会议。

  二、分类管理因公临时出国经费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外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自2017年起,对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类因公临时出国的经费实行区别管理。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类因公临时出国不再纳入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控制,但非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类因公临时出国的经费,仍纳入国家“三公”经费从严控制范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中央外办、外交部通知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严格规范因公临时出国审批,加强外事管理,并要求各单位要对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团组进行全面自查,加大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团组的查处和问责,起到警示作用。

  四、规范编制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计划和临时出国预算

  1.学生出访、赴港澳台的出访团组和出访经费不纳入编制范围。

  2.科研经费包括:科研项目,包括外方资助或院外资助情况。非科研经费:指来自单位的管理经费。

  3.报送时间和形式。请各部门按照ARP填报说明(见附件)要求,于2019年1月1日前登录所级ARP国际合作系统,通过“出访交流-编制年度出国计划”模块,在线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全所数据信息经汇整审核后,统一上报国际合作局审批。逾期未报,将视为2019年度无出访计划。

  对于已经批准和正在申报的2019年出访任务,请在系统中如实填报,一并纳入2019年度出访计划。

  注:ARP系统填报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ARP技术支持中心联系。

  联系人:秦颖

  联系电话:010-58812014

  联系邮箱:qinying@cashq.ac.cn

  联系QQ号:593034921

  附件:1.ARP填报说明

     2.《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表》

  

国际合作办公室

2018年12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