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申办因公护照“生物信息”(指纹)集中采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1-29

中心各有关人员:  

  为尽可能方便我单位因公出访人员申办因公护照,经与院护照签证部协调,拟于2018131日至201822日,在我单位为申办因公护照的人员集中安排“生物信息”(指纹)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本次集中采集工作采取自愿原则,面向有因公出访任务需求且尚未在因公护照申办过程中采录过“生物信息”(指纹)的本单位职工。曾在院护照签证部完成过“生物信息”(指纹)采集手续的人员,无需参加此次集中采集工作。 

  二、采集办法 

  集中采集工作期间,我单位将从院护照签证部借出“生物信息”(指纹)采集设备,安置在国际合作办公室。请有指纹采集需求的人员,在此期间直接前往国际合作办公室,登记个人相关信息后,即可在办公室工作人员协助下完成采集流程。 

  集中采集工作结束后,国际合作办公室负责将采集到的 “生物信息”(指纹)统一报送至院护照签证部,以备相关人员后续申办因公护照所需。 

  联系人:刘娟,电话:62849175E-mail: ico@rcees.ac.cn 

  国际合作办公室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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