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醛的危害

日期:2010-01-24

甲醛——化学分子式HCHO,分子量:30.03,是一种无色,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气体。易溶于水、醇醚。甲醛在常温下是气态,通常以水溶液形式出现。

 

甲醛是较高毒性的物质,在我国有毒化学品优先控制名单上甲醛高居第二位,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致癌和致畸形物质。甲醛是公认的变态反应源,也是潜在的强致突变物之一。研究表明:甲醛具有强烈的致癌和促癌作用。大量资料记载,甲醛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嗅觉异常、刺激、过敏、肺功能异常、肝功能异常和免疫功能异常等方面。其浓度在空气中达到0.06-0.07 mg/m3时,儿童就会发生轻微气喘;当室内空气中甲醛含量为0.1 mg/m3时,就有异味,人感到不适;达到0.5 mg/m3时,可刺激眼睛,引起流泪;达到0.6 mg/m3,可引起咽喉不适或疼痛;浓度更高时,可引起恶心呕吐,咳嗽胸闷,气喘甚至肺水肿;达到30 mg/m3时,会立即致人死亡。长期接触低剂量甲醛可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引起鼻咽癌、结肠癌、脑瘤、月经紊乱、细胞核的基因突变,DNA单链内交连和DNA与蛋白质交连及抑制DNA损伤的修复、妊娠综合症、引起新生儿染色体异常、白血病,引起青少年记忆力和智力下降。在所有接触者中,儿童和孕妇对甲醛尤为敏感,危害也就更大。

 

人们的新居和办公室等场所都要购买家具和进行室内装饰,由于装修和家具制造要使用大量人造板材(如胶合板、大芯板、中纤板、刨花板、强化地板和复合木地板等),而生产人造板所需大量的胶粘剂是以毒性高的甲醛为原料制造的,由于胶粘剂中的甲醛释放期很长,一般长达15年,使甲醛成为室内空气中的最主要的污染物之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