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与环保总局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签订意向书

日期:2007-02-12

 

    2007年2月8日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签订了中国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技术合作意向书。按照协议,双方将建立起更加紧密、长期和相互依托的合作关系,在POPs污染现状调查和履约绩效评估方面开展合作,共同推进POPs区域监测中心的建设。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庄国泰主任、杨晓玲处长和孙阳昭高级项目官员,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曲久辉主任、江桂斌副主任、朱永官处长、郑明辉研究员出席了签约仪式。庄国泰主任指出,国内科研院所的技术支持,有助于我国履约工作决策的科学化,提高履约效率;曲久辉主任表示,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具有比较丰富的有关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研究经验和较好的研究条件,通过和履约办开展长期合作,能及时了解国家履约需求,促进相关研究成果应用到我国履约实践中。双方表示将通过多种形式的技术和政策交流,提高合作项目的成果水平,推动我国履行POPs公约和控制POPs等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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