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保卫、防火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6-04-29
中心各部门:

  2006年“五、一”节将至。为确保节日安全,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内部环境,防范各种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            
  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认真处理好安全与科研工作的关系,提醒本部门的职工和研究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节日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或预案,确保本部门的安全。

  二、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部门要认真进行安全防火检查,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安全管理制度。 检查的重点是:实验室、药品库房、学生宿舍、电站、锅炉房、会议室、报告厅、图书馆、计算机房等重点部位,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并逐项落实、整改,对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必须上报中心办公室。

  三、关好门窗、水电,保管好易燃物品
  职工和研究生离开办公室、实验室,必须关闭电源、气源、水源。因工作需要不能关闭的要有专人值班;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物品,必须妥善保管,确保安全。办公室、实验室不得存放大量现金和私人贵重物品。

  四、节日期间外出,务必重视安全
  按院 [2004]23 号文件要求:中心及各部门举办大型集体活动,100人以上必须报院安保办,并做出预案;外出游览及在外地举办学术会议等活动,要事先通知综合办公室,做好活动的安全工作;节日期间外出,要遵守交通法规,并注意防骗、防盗。

  五、加强门卫管理,确保内部安全
  严格执行工作区和生活区的门卫管理工作制度,特别是要加强南门和西门的门卫管理,加大巡逻和巡视密度,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防止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

  六、干部节日值班,严格报告制度

  节日期间安排机关干部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规定,坚守岗位,不得脱岗。要严格执行《中国科学院关于切实加强紧急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报告工作的规定》,对发生的重大案件、事故、事件和问题,必须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

                                               中心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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