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综合实验研究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日期:2012-02-29

生态环境综合实验研究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一、总论

1.1项目背景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始建于1975年,前身为中国科学院环境化学研究所。中心现有环境化学与生态毒理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环境水质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城市与区域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环境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筹)、大气环境研究室、水污染控制技术研究室、中澳联合土壤环境研究室、环境纳米材料研究室等8个研究室。研究领域主要包括环境化学、环境工程学、环境生物学和系统生态学。研究内容涉及到环境化学、环境工程、生态学、生物学、地学等学科的互相渗透。

围绕“国家生态环境安全与可持续发展”这一战略主题,致力解决生态环境领域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科学与技术问题,突破重大基础科学问题,创新关键与系统集成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根据“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中心随着科研任务和人员的增加,生态环境中心现有的建筑物在面积和功能上,都无法满足科研工作的要求。20097月,生态环境中心与怀柔雁栖科技园区签订了意向用地协定,建设怀柔生态环境综合实验研究基地势在必行。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的基础上,通过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环境现状监测、预测及评价等工作,编制完成《生态环境综合实验研究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

1.2评价标准

1.2.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以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1号“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通知”。

2)水环境

根据北京市“水域功能分区说明”及“北京市地面水水域功能分类图”中的规定,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体为其西侧约440m处的忙牛河,属雁栖河支流,水体功能分类为Ⅲ类,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

本项目用地位于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怀柔分公司地下水源补给区内,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

3)环境噪声

本项目位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3类标准。建成后,项目杨雁东一路、京密北三街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区域执行4a类标准;项目北侧的京密北二街为城市支路,执行3类声功能区标准。

1.2.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排放标准

地下停车场的污染物排放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有关规定。

2)废水排放标准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通过市政管网汇入怀柔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水排放标准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3)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营运期,项目南、西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东、北侧厂界应执行4类标准。

4)固废执行标准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属一般固废,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实验废液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中有关规定,分类控制、安全处置。

1.3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怀柔分公司地下水源补给区内,评价范围内无北京市及怀柔区地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无国家、北京市、怀柔区级自然保护区及野生动物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及名胜古迹、生态敏感与珍稀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等环境保护目标。

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敏感点)主要为项目周边的村庄、住宅区及学校等,共计17个。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建设的背景

生态环境综合实验研究基地位于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现用地编号为13-068怀柔区位于北京城东北部,全区总面积2128.7平方公里,怀柔城区距北京东直门50公里。怀柔区南邻北京市顺义区,西南为北京市昌平区,西是北京市延庆县,东邻北京市密云县,西北至东北部,分别与河北省赤城县、丰宁县和滦平县接壤。

生态环境综合实验研究基地依托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致力解决生态环境领域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科学与技术问题,突破重大基础科学问题,创新关键与系统集成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2.2项目名称、地址及性质

项目名称:生态环境综合实验研究基地

   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具体四至:东至杨雁东一路,西邻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预留用地,南至京密北二街,北至京密北三街。

项目性质:新建。

2.3项目内容及建设规模

生态环境综合实验研究基地总建设用地为68667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561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4765平方米,道路代征用地面积12504平方米。研究基地用于建设城市生态系统观测站、科研综合楼、环境与健康研究中心、环境工程研发与孵化基地、温室及配套用房及公用工程。项目总投资约49807万元。

2.4建设周期

计划施工期48个月,即201212月到201612月。

2.5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新建研发基地,符合《怀柔新城规划111213街区(雁栖产业区)控规深化方案》中规定的用地性质。

 三、环境质量现状

3.1大气环境

本评价于20118月委托北京新奥环标理化分析测试中心在项目所在地进行了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

三个监测点的常规污染物NO2SO2的小时浓度值和日均浓度值指标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三个监测点的 PM10均存在超标现象,日均浓度值最大超标倍数为2.61倍,超标率分别为42.9%71.4%42.9%PM10超标的主要原因为:项目区附近道路改建,运输车辆扬尘较多。

工程范围内恶臭污染物浓度监测结果表明,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NH3低于、H2S远低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 36-1979)》中居住区环境要求,臭气浓度远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监控限值。

3.2声环境

项目区声环境昼间、夜间监测值均满足该监测点对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4a类”标准限值,因此,综合以上分析,项目区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3.3水环境

1)地表水

项目区西边界约440m处的牤牛河,属于潮白河水系雁栖湖支流,属于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III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III类标准。目前,牤牛河河道内无水。

2)地下水

项目区周边上游地下水监测点安各庄村、项目区周边下游地下水监测点北房村2个地下水监测点的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项目区地下水水质优良。

3.4土壤环境

本次环评中土壤环境质量采取项目区附近土壤现状监测的数据。本评价于20118月,委托北京新奥环标理化分析测试中心在项目所在地进行了土壤质量的监测。由监测结果可知,各监测点的监测浓度全部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因此,项目区土壤环境质量较好。

四、污染源强及其影响分析

4.1施工期污染源强及其影响

4.1.1大气污染源及其影响

1)扬尘

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污染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包括散状物料的运输和装卸,以及施工车辆、筑路机械等运行产生的扬尘。主要影响因子为总悬浮颗粒物。

扬尘属于粒径较小的降尘(1020m),在未铺装表面的(泥土)上极易起尘。由类比资料可知,施工期扬尘对项目区的环境空气所造成的污染较重,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中TSP日平均浓度指标,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大致为其下风向150m左右。施工扬尘最大产生时间将出现在土方阶段,在实际施工中,施工扬尘量将随管理水平的提高而降低,按照北京市政府要求,采取施工场地洒水、起尘物资覆盖等措施,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有所降低,主要会对周围50m以内的学习及办公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施工期项目区周边50m范围内没有敏感点,距离项目区最近的敏感点北房镇距离项目区在600m以上,因此,本项目的施工,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废气影响

施工机械的废气基本是以点源形式排放,而运输车辆的废气是沿交通路线沿程排放,流动性较大,排放特征与面源相似。一般来说,道路局部积尘较多的地方,载重汽车经过时会掀起较多的扬尘,影响范围大约在宽5~6m,高4~5m的范围。该地区的厂外运输道路以柏油路为主,目前要求运输产尘物资要遮掩,而且大型运输车已实现密闭运输。运输时要求不造成遗撒,工地周围经常洒水降尘和清理路面浮土,扬尘影响将有很大的改观。施工临时道路进行硬化后起尘量将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1.2废水污染源及其影响

拟建项目对项目区周边地表水的影响主要包括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的污染及施工区生产废水的影响。

根据经验测算,工程正常施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用水量约为1.21.5m3,本次评价取1.5m3,项目新建建筑物总建筑面积104765m2,则整个工程用水量15.71m3。混凝土拌和用水发生在搅拌站,养护废水一般为0.5m3/m2(建筑),大部分蒸发,施工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泥沙悬浮颗粒,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BOD5COD、悬浮物,其水质浓度为150mg/L300mg/L200mg/L左右。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现场最多施工人数计划约50人,平均用水量按50L/(人·d)计,则用水量约2.5m3/d。污水排放系数按0.9计,则污水量约2.25m3/d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出水排入市政管网,从水质和水量上分析对污水处理厂影响不大。因此本项目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4.1.3噪声污染源及其影响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和物料运输造成的交通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和物料运输造成的交通噪声。昼间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在距声源40m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规定的3类限值。在夜间,达标所需的衰减距离大大增加,达标距离为100m。因距离项目区最近的村庄距离都在600m以上,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施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1.4固体废弃物污染源及其影响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平整土地、挖掘土方、建筑施工及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

土石方量

该项目施工弃土就近利用,多余部分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渣土消纳场,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生活垃圾

该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天施工人数50/d,以每人每天产生垃圾0.5kg/d.人计算,施工期间共产生生活垃圾36.5t,固废都按规定进行运输,并运送到指定地点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4.1.5施工期生态影响分析

项目建设前,项目所在区域大部分为沿河道的滩涂代征地,拟建项目场区内目前主要为空地,地上无建筑物及附属物,另外还有一些防护林木和野生草本、灌木植物。项目建设前,需征得当地林业部门的批准,对项目区原有树木进行移植,移植的过程中,注意保护好树木根系,或由林业管理部门派专人进行移栽。

项目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植被破怀面积,施工后进行地貌恢复和植被恢复,因此,对项目区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4.2运营期污染源强及其影响

4.2.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普通实验室排气影响分析

环境与健康研究中心、环境工程研发与孵化基地中不可避免要使用一些挥发性有机试剂,或实验过程中会产生一些易挥发的有机物和酸、碱气体,因此,实验室中有一定量的实验废气排放。出于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要求,尽管排放的挥发性有机试剂气体和酸、碱气体的浓度,经大气扩散稀释后地面浓度很低,但因这些物质在大气中的本底值极低,因此建议在实验室各通风柜的楼顶加活性炭吸附装置,截流吸附有机气体,使之不外排到大气,尽可能减少对外界环境的影响。只要加强管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厨房油烟影响分析

项目的厨房属于大型餐饮单位规模,目前正规厂家生产的达标油烟净化设施的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5%,异味的去除率可达55%。厨房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最终通过屋顶排气口排入空气中,油烟排放浓度0.96mg/m31.23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2.2地表水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污水经过相应的预处理之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不排放到项目区周围水环境中。污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之后,进入怀柔区庙城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建成后,实验室特污水由专业的污水处理机构收集处理,不排入市政排水管网。食堂污水进行隔油处理达到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标准后,同园区普通实验室污水、办公污水一起进入市政排水管网。

园区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的污水水质符合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标准限值,因此项目区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水质是可行的。园区污水排放污水处理厂运行能力不造成影响,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4.2.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1)危险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将产生的危险固废定期收集处理。只要按规定的方法收集、运输和处置,正常情况下不向周围环境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

2)生活垃圾环境影响分析

生活垃圾在食堂、实验室、办公室等垃圾产地就近收集,每天由怀柔区环卫部门垃圾清运车辆统一收集、压缩,按规定的运输路线,运到怀柔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收集场所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和防雨淋措施,对环境影响不大。

五、环境保护措施

5.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5.1.1大气污染减缓措施

1)施工过程应严格遵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 393-2007)、《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施工现场防治扬尘污染管理规定》以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在风力大于4级的情况下禁止施工;

3)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4)工地出口要设置车轮冲洗设施,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前要将车轮和槽帮冲洗干净,确保车辆不带泥土驶离工地;

5)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

6)垃圾、渣土要及时清运,施工土方要覆盖;

7)运输车辆应密闭运输,严防沿途道路遗撒,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或限速行驶,以减少产尘量;

8)避免露天堆放起尘物(如回填用土、建筑砂石等),易起尘物料必须严密遮盖;

5.1.2施工废水

1)不得在现场冲洗车辆,仅在施工场地出口处进行车轮清洗,并设置排水和泥浆沉淀设施;将车辆开至专门的洗车机构进行冲洗,以减少废水排放量。施工废水经集中收集,采用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尽可能在施工中循环利用。

2)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得以渗坑或渗井或漫流方式排放。每个生活区设置一个化粪池,这些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

5.1.3施工噪声

1)施工期间严格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200151发布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中的有关规定;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并把噪声大的作业安排在白天。

3)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应尽量避免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

4)施工设备选型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

5)尽量少用哨子、喇叭、笛等指挥作业,减少人为噪声;

6)运输车辆在进入施工区附近区域后,要适当降低车速,避免或杜绝鸣笛。

5.1.4施工固废

1) 严格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中尽量综合利用:散落的砂浆、混凝土,尽量回收利用;凝固的砂浆、混凝土还可以作为再生骨料回收利用;废混凝土块经破碎后也可作为碎石直接用于地基加固、室内地坪垫层等;碎砖块可以作为粗骨料拌制混凝土,也可以作为地基处理、地坪垫层等的材料。

2)施工现场禁止将生活垃圾乱丢乱放,任意倾倒,禁止混合在建筑垃圾中用于其它工地的填土。在施工现场,施工单位要设立桶装生活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处置,或是单独运往指定场所处理、消纳。

5.1.5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1)施工前划定施工界限,严禁破坏征地范围外的植被;

2)对现状树木进行充分保护和利用,如涉及到现状树木的移伐,应按规定程序申报。项目占地的树木应采取移栽方式,尽量保护根系,提高成活率。

3)施工场地的选择与布置,应尽量少占用项目红线范围外面积,减少对陆域生态环境的破坏,另外施工开挖、填方,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避免任意取土和弃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砍伐或改变附近区域的植被与绿地性质。

4合理安排工期

降雨是造成水蚀等各种重力侵蚀的重要因素。夏季暴雨强度较大,因此合理安排施工期、雨季做好防排水工作,及时清运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的砂石需有所覆盖,可大大减少工程造成的水土流失。

5)施工结束,要及时进行地貌和生态恢复。

5.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5.2.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普通实验室排气处置措施

实验室中有一定量的实验废气排放。建议在实验室各通风柜的楼顶加活性炭吸附装置,截流吸附有机气体,液相色谱和色质谱联用分析仪排气引入通风柜;使之不外排到大气,尽可能减少对外界环境的影响。所用的活性炭还应定期更换,以保证其吸附效果。

2)厨房油烟净化措施

厨房、餐厅的油烟在排放前,首先净化后排放,设除油设施,然后采用机械排风,油烟净化设施的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5%。将烟气排入竖井,再由屋顶出口排出,并需严格执行《饮食行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WPB-2000)。

5.2.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建设有化粪池、隔油池等污水处理系统,食堂污水经过隔油处理,与办公生活污水、普通实验室污水汇合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实验室特污水较少,经实验室统一收集、储存,定期交给具有专业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所有污水都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和地下水。

5.2.3噪声环境防治措施

产噪设备应使用低噪声设备,楼顶的风机房应采取隔声防护措施。空调系统的送风管和排风管上均设微穿孔板消声器或消声弯头。所有产噪设备均在基础上设橡胶减振垫或减振器。

5.2.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办公、生活固废减缓措施

在办公区实施垃圾分类管理,将可回收废纸、废包装物、废塑料等分别收集,由保洁员回收后统一送物资回收部门。厨房、餐厅的废弃物应单独收集。其它不可利用的普通垃圾应打包集中,并存放在专门设置的固体废弃物处理间内,利用密闭垃圾储运设施运出。由怀柔区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2)有毒有机废液及处理

本项目中所使用的废液含有强酸、强碱、强氧化性成分;生物组织样品及溶解有生物组织样品的废液应作为危险废物处置。正常情况,不会排放到周围环境。

5.2.5环保投资

本项目主要为环保工程,环保投资预计654.5万元,占总投资的1.31%

六、结论与建议

项目对我国环境科学领域的科技创新和北京市的环境科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符合中国科学院的发展规划。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期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尤其应落实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和生态、水土保护措施。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管理制度的情况下,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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