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恢复”指通过人工方法,按照自然规律,恢复天然的生态系统。生态恢复的称谓主要应用在欧美国家,在我国也有应用。在日本和我国多用生态修复的叫法。生态恢复是世界各国的研究热点,已经从生态学研究的一个领域发展到研究生态整合性的恢复和管理过程的科学。
人类没有能力去恢复出真正的天然系统,但是我们可以帮助自然,把一个地区需要的基本植物和动物放到一起,提供基本的条件,然后让它自然演化,最后实现恢复。因此生态恢复的目标不是要种植尽可能多的物种,而是创造良好的条件,促进一个群落发展成为由当地物种组成的完整生态系统。或者说目标是为当地的各种动物提供相应的栖息环境。另外,生态恢复一定要遵循自然的规律,充分认识自然恢复的重要性,不能用人为的行为或某种既定的甚至错误的认识取代自然的恢复,例如在并不适合种植乔木的北方草原地区大量种植树木,恢复的初衷是好的,但是恢复的效果却事与愿违,不但没有阻止沙漠化,反而造成生态破坏,经济浪费严重。正如中国科学院植物所研究员一直倡导的那样,应该“以自然之力恢复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