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日期:2009-11-03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在进行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和开发活动时,对该活动可能给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进行科学的预测和评估,制定防止或减少环境损害的措施,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填写环境影响报告表,报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后再进行设计和建设的各项规定的总称。

 

  根据时间顺序,环境影响评价一般分为环境质量评价(主要为环境现状质量评价)、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以及环境影响后的评价。按评价要素不同可分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根据开发建设活动的规模和种类,可分为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战略环评)、区域开发活动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评)、技术和产品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其中我们平时所了解的多为是项目环评,而随着社会进步,经济发展,除了单纯的项目建设外,很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都制定了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但是近几十年我国经济发展的历史表明,某些经济发展规划,相对于具体的建设项目来说,实施后对环境的影响更巨大,范围更广泛,因此应该在制定发展规划之前,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避免“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恢复” 的问题出现。

 

  早在1979年,我国就把项目环评作为法律制度确立了下来,以后陆续制定的环境保护法律均含有项目环评的原则规定,2002年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不仅把项目环评也把规划环评作为法律制度确立了下来。除此之外,国家相关部门和专家已经对战略环评十分关注,力求在国家层面的战略发展制定过程当中,充分考虑经济发展对生态和环境的影响,从最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和环境问题的矛盾,实现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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