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足迹又叫“生态占用”,在20世纪90年代初,由加拿大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里斯教授(William E.Rees)提出。人类的衣、食、住、行等生活和生产活动都需要消耗地球上的资源,并且产生大量的废物,生态足迹就是用土地和水域的面积来估算人类为了维持自身生存而利用自然的量,从而评估人类对地球生态系统和环境的影响,即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某一人口单位(一个人、一个城市、一个国家或全人类)需要多少具备生产力能力的土地和水域,来生产所需资源和吸纳所衍生的废物。比如说,一个人的粮食消费量可以转换为生产这些粮食的所需要的耕地面积,他所排放的二氧化碳总量可以转换成吸收这些二氧化碳所需要的森林、草地或农田的面积。因此它可以形象地被理解成一只负载着人类和人类所创造的城市、工厂、铁路等的巨脚踏在地球上时留下的脚印大小。生态足迹的值越高,代表人类所需的资源越多,对生态和环境的影响就越严重。在生态足迹计算中,各种资源和能源消费项目被折算为耕地、草场、林地、建筑用地、化石能源土地和海洋(水域)等6种生物生产面积类型。
生态足迹的意义不在强调人类对自然的破坏有多严重,而是探讨人类持续依赖自然以及要怎么做才能保障地球的承受力,不仅可以用来评估目前人类活动的永续性,在建立共识及协助决策上也有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