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化学烟雾

日期:2008-07-17
  光化学烟雾是一种带刺激性的淡蓝色的烟雾,属于大气污染中的二次污染物。它们是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在太阳光紫外线照射下,进行光化学反应所形成的一系列新的化合物。
  光化学烟雾是由于汽车尾气和工业废气排放造成的,一般发生在湿度低、气温在24-32℃度的夏季晴天的中午或午后。汽车尾气中的烯烃类碳氢化合物和二氧化氮(NO2)被排放到大气中后,在强烈的阳光紫外线照射下,会吸收太阳光所具有的能量。这些物质的分子在吸收了太阳光的能量后,会变得不稳定起来,原有的化学链遭到破坏,形成新的物质。这种化学反应被称为光化学反应,其产物为含剧毒的光化学烟雾。
  光化学烟雾对人、畜、农作物、工业产品、建筑物等都有危害作用。这种烟雾使人的眼、鼻、气管、肺粘膜受到反复性刺激,出现流眼泪、红眼睛、起床、咳嗽等症状。受害严重者呼吸困难、头晕、发烧、呕吐、恶心等。长期伤害可引起肺功能衰退、支气管炎、肺癌等。
  可能由于日光照射情况不同,光化学烟雾除显淡蓝色外,有时带紫色,有时带褐色光化学烟雾能在空气中远距离传播。光化学烟雾可使环境的能见度降低。
  著名的有美国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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