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进展

《中国生态功能区划》在人民大会堂通过论证

日期:2007-07-09
  2007年7月5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中国科学院在人民大会堂联合召开《中国生态功能区划》专家论证会。来自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科研单位与高等院校的15名专家、学者在听取了区划编制单位汇报后,经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了《中国生态功能区划》论证。中国科学院白春礼副院长、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吴晓青副局长参加了论证会。
  《中国生态功能区划》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中国科学院共同组织、我中心城市与区域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人员历经6年编制完成的。《中国生态功能区划》对我国生态系统空间特征进行了全面分析,对生态敏感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其重要性进行了评价,确定了不同区域的生态功能,提出了中国生态功能区划方案,并确定了保障我国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的生态功能区域。
  论证专家组认为《中国生态功能区划》将我国生态保护所面临的问题与国际生态学研究前沿相结合,在国际上首次提出基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生态功能区划思路和区划方法。《中国生态功能区划》的完成为区域生态系统管理、自然资源开发、产业结构布局及国家主体功能区划分提供科学依据,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科学基础,是我国继自然区划、农业区划等工作之后,在生态保护与建设领域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专家组建议将区划方案完善后,尽快上报国务院颁布实施。
  中国科学院白春礼副院长在论证会上指出,中国科学院历来十分重视生态与环境问题的基础科学研究,有一支长期从事生态环境研究的队伍,开展了一系列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生态环境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的理论和方法等方面的基础研究,《中国生态功能区划》是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科学院成功合作所取得的重要成果,下一步两家单位将开展更加广泛的合作,为共同服务于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需求作出更大贡献。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吴晓青副局长在会上指出,编制《中国生态功能区划》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现实需要,是环境优化经济的客观要求,是国务院确定的一项重要生态环境保护基础性工作。他强调要充分利用生态功能区划的成果,以生态功能区划为基础加速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明确不同功能区域开发强度和经济开发的准入条件,加快调整不合理的经济结构,加强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的管理,充分保护区域主导生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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