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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退库流程(2013年11月28日更新)
    2008-07-17 | 编辑: | 【 】【打印】【关闭

     

      注意事项: 

      1.各部门在申请退库前,对可用设备应尽可能在中心内进行调剂,调剂成功的填写《固定资产转移交接单》(下载区-科技处)后,到科技开发处办理固定资产转移交接手续。 

      2.固定资产退库时间定为每周一次(每周三下午),特殊情况请与科技开发处联系。 

      3.填写《固定资产退库登记表》时,请准确填写固定资产编号(或标签号)、型号规格、设备状况等相关信息。 

      4.对于大件办公家具等,确系破损等原因不能使用的,可与科技开发处沟通之后自行处置,处置收入上缴财务处。并提交“固定资产退库登记表”和待处置资产照片,照片名称格式为“标签号+责任人”。 

      5.对于已经退库的固定资产中可以进行再利用的设备,各部门可联系科技开发处申请领用,届时请填写《旧设备领用登记表》。 

      联系人:科技开发处 原盛广  

      电话:62849178  

      Email:sgyuan@rcee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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